各学习中心及相关同学: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学习期限调整和超学习期限学生的处理决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春季超期学生处理及相关学习期限预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已超最长学习期限学生学籍注销处理公告
(一)截至2018年3月已超最长学习期限的学生范围
1.201003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201203学籍批次的专升本层次在籍学生;
3.201403学籍批次的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二)公告期
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18日。
(三)学籍处理决定
学籍注销。公告期后学院将统一对以上超期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学生类别统一变更为超期生(届时满足201807毕业条件进入毕业办理名单者除外)。
(四)超期学籍注消处理后续学分等其他处理政策
1.学分:针对已取得的有效学分,学生可按需向学院申请开具单科合格成绩单。
2.有意愿续读者:可申请重新报读。以往入学测试成绩通过者可申请测试成绩认定,免测试;学籍批次按新报读批次和学习中心重新进行注册;原学籍下已取得的有效学分按新学籍教学计划予以相应认定、免修处理。
二、在籍学生相关学习期限预警
(一)差半年即超最长学习期限学生
1.201009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201209学籍批次的专升本层次在籍学生;
3.201409学籍批次的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二)差一年即超最长学习期限学生
1.201103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201303学籍批次的专升本层次在籍学生;
3.201503学籍批次的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三)已达最低学习期限学生
1.201303以前(含201303)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 201509以前(含201509)学籍批次的专升本、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三、超期及预警范围学生数据查询
以上超期和预警范围的学生数据,学习中心均可通过工作平台进行查询和导出,功能路径及查询条件详见下表:
详细平台功能使用说明请见附件。
是否能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及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直接关系到学生学籍的有效性和是否能如期毕业,请学习中心给予充分重视,对于本通知范围内的学生,请学习中心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已超期的学生做好通知送达和相关说明,未超期的学生督促提醒其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避免超出最长学习期限无法毕业(专科2.5-4年,专升本2.5-6年,高起本5-8年)。
四、联系人
1.超期学籍注销:
学生服务中心 李老师电话:0411-84720102 84720053
2.单科成绩单申请:
教学管理部 马老师电话:0411- 84720135